接上文,在经过法定的程序进行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符合召开股东会会议条件后,就该着手准备会议的召开了。
股东会会议顾名思义是公司股东召开的会议。
股东会会议的召开需要通知到哪些人呢?
公司全体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以及新加入的股东。
全体股东必须全部都通知到,否则形成的股东会决议可能会被撤销。
相关规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根据上述规定,股东会会议召集人在发出会议通知之前,应查阅公司章程。如果章程有明确规定,应按章程规定;如无明确规定,应至少提前15天通知。。
对于在外地的股东通过邮寄送达通知的一定要考虑邮寄的在途时间,确保通知的程序合法。
当然公司章程有关于股东会会议召开的特别约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也是可以的。
举个例子:公司只有三个股东,都在公司工作,天天见面,召开股东会会议随时就可以碰面,完全没有必要提前15日通知,可以在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协议中约定更短的时间。
虽然章程或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会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也还是可以专事专办,只要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可缩短通知的期限甚至是当天召开股东会。
股东会议题涉及的人员。
当股东会会议涉及选举、任命新的董事、执行董事、监事的,应当通知被提名的董事、执行董事、监事候选人列席会议,还可能包括需要对会议见证的律师或者公证的公证人员等。
公司章程中载明需要列席股东会会议的人员。
如果公司章程里载明“经理、监事应当列席、可以列席股东会”的,应当通知经理、监事列席会议,否则形成的股东会决议可能会被撤销
通知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呢?
1、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
2、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时间。
3、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地点。
4、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议题。
5、明确股东能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会议。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方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