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蕲春县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专题培训会在会展中心举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雷兴威应邀作专题辅导,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肖红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各乡镇办党委书记、组织委员,县直机关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政工股长(党办主任)参加培训。
雷兴威指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组织体系为重点,深化新时期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转化为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
雷兴威指出,近年来,各级党委(党组)工作水平有了较大程度地提升,较好地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党组与地方党委、部门党委、机关党委在性质、地位作用、产生方式、权力来源、成员产生、职权职责、相互关系上的区别。要把讲政治、守纪律作为首要任务,抓住谋全局、定大事重要职责,落实重民主、善集中根本原则,坚持严程序、强规范基本要求,切实抓好《条例》贯彻落实。
雷兴威要求,贯彻落实好《条例》,关键在于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真正履责上肩,认真、当真、较真,要有“书记”意识,心中牢记、时刻强调、处处提醒;要注重学原文,带着问题学,带着责任学;要强化规范,增强条例意识、规范意识,进一步规范程序和流程;要注重纪实,经常把党委(党组)记录审一审,及时发现不足;要强化责任,担当**责任人责任,抓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肖红军在主持讲话中强调,各地各单位要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消化吸收专题辅导报告精神,进一步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对照党委(党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县委督查发现问题和群众信访举报的问题,认真抓好突出问题整改,推动《条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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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审:朱有前 编 辑:江 涛 吴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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